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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存入戶頭、達240萬,任4個月筆數達200筆

高頻存入交易是什麼?
針對所謂「高頻交易」是指:
同一個人,同一金融帳戶,一整年(01/01-12/31)存轉匯入金額累計達240萬元、且全年期間有任4個月存入筆數達200筆,銀行得在每年3月底前提供前一年度該帳戶存(匯)入明細資料給財政部資料中心。不計入累積240萬金額之帳款
累積金額的計算排除特定非銷售性質交易,但如屬於貨款、零星轉帳、銀行轉帳,則仍會列入計算範圍。另外包括政府補助款、利息收入、繼承款項、公益團體補助款、薪資、津貼、政治獻金、公寓大廈管理費、各種溢繳退款、同一人帳戶金融帳戶間轉匯等都排除,不計入累積金額240萬元的計算範圍。
外界認為,國稅局此舉是鎖定臉書(FB)社團、LINE群組團購而來,對於未申報營業稅籍、未如實開立統一發票的網拍業者影響較大。

財政部27日正式訂定「金融機構提供稅捐稽徵機關個人金融帳戶高頻交易資料作業規範」,根據《稅捐稽徵法》第30條,明確規範金融機構提供稽徵機關個人高頻交易帳戶的範圍及作業程序。

財政部也特別強調,這項作法僅為例行性蒐集課稅資料,只會針對明顯異常帳戶與申報資料交叉勾稽,絕非大查稅。對於銀行反彈,財政部表示會持續溝通。

金融機構應提供的資料有哪些?
財政部要求,金融機構應依規定格式及遞送方式,在每年3月底前,將前一年度的身分資料、交易紀錄送交財政資訊中心,也就是說,最快2023年3月31日前,應提供2022年(今年)的高頻交易帳戶資料。

財政部官員指出,國稅局為掌握稅源,本來就會依法利用跨域資料庫或大數據蒐集課稅資料,面對網路科技時代,交易、支付樣態愈來愈多元,尤其網路、臉書社團買賣等無實體交易,國稅局常面臨無軌跡可循的困境。

事實上,目前包括電子支付、信用卡金流都已定期提供給財政部,更沒有理由獨漏帳戶資訊。況且,台灣也早已啟動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CRS)機制,與日本、澳洲、英國進行交換,美國也有肥咖條款(FATCA),官員表示,金融帳戶資料的蒐集是世界趨勢,沒有理由可與國外交換,卻不願提供給國內主管機關。
但財政部強調,這只是例行課稅資料的蒐集,絕對不是要展開大查稅,即便未來銀行定期提供帳戶資料,國稅局不會逐筆去查核,而是會與申報資料、物流、資訊流、金流等交叉勾稽,異常比率偏高且涉嫌逃漏稅者,才會著手調查,符合比例原則。

對於銀行提出大查稅的質疑,有官員私下表示,現在新冠肺炎疫情紓困都還沒結束、振興尚未展開,怎麼可能現在這個時間點啟動大查稅?

財政部表示,此為例行課稅資料的蒐集,未來銀行定期提供的帳戶資料,會與申報資料、物流、資訊流、金流等交叉勾稽,異常比率偏高且涉嫌逃漏稅者,才會著手調查,符合比例原則。

經濟日報 2022.06.28 經濟日報 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