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勞保):必須堅持「到職當日」申報
勞保加保的黃金法則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僱主必須在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這是一個硬性規定,並沒有所謂的「寬限期」。
- 生效時間點: 保險效力是從僱主將加保申報表「送交」勞保局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郵寄以郵戳為憑)。
- 不可追溯: 除非有特殊法定事由(如颱風假、國定假日),否則勞保無法追溯生效。若晚了幾天才寄出表格,保險效力就是從寄出那天開始,中間的空窗期若發生職災,僱主需全額賠償。
5人以下公司的特殊規定
許多人以為公司人數少於5人就完全不用保勞保,這觀念僅對了一半。
- 5人以上公司: 強製成立投保單位,必須幫所有員工(含工讀生)投保勞保。
- 5人以下公司: 雖非勞保的強制投保對象(可自願投保),但絕對強制要投保「就業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 注意:即便勞保非強制,若未投保導致員工受損,員工仍可依據相關法規求償。
延遲加保的代價
僱主未依規定在到職當日辦理勞保,將面臨以下後果:
- 罰鍰: 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前一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 4倍罰鍰。
- 賠償責任: 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如生病、受傷無法請領給付),應由投保單位依給付標準賠償之。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唯一的「3日」寬限期
健保的申報時限
相較於勞保的「當日生效」,健保的規定稍微寬鬆一些。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單位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3日內」,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
雖然有3天的行政作業緩衝期,但健保的生效日依然會回溯至員工的「到職日」。這意味著,即便HR在員工報到後的第3天才送件,健保費的計算與保障依然是從報到第一天開始算起。
健保投保原則:不重複投保
- 健保不能重複投保。如果員工在舊公司尚未退保,新公司又加保,會造成重複繳費(雖可申請退費但手續繁瑣)。
- 通常以「主要工作」或「工時較長」的單位為投保單位。
- 若員工為月中到職,當月健保費由「月底最後一天」所在的投保單位負責扣繳全月保費。
就業保險與職災保險:1人公司也要保
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環節,特別是對於微型企業或工作室。
- 就業保險:
- 只要僱用1名員工,就必須強制投保。
- 加保時間:到職當日。
- 未投保罰則:處應負擔保險費 10倍罰鍰。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保):
- 自2022年5月1日起,不論僱用人數多寡(包含4人以下公司),全數強制納保。
- 加保時間:到職當日。
- 未投保罰則:處新台幣 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罰鍰,並公佈違法僱主姓名。
勞工退休金(勞退):到職日起開始提繳
勞退新制並非保險,而是僱主的法定義務。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僱主應於勞工到職之日起「7日內」,通知勞保局開始提繳手續。
- 提繳起始日: 雖然有7天通知期,但提繳金額是從「到職日」開始計算。
- 費用負擔: 僱主須全額負擔(不得從員工薪水扣),金額不低於每月工資的6%。
遇上假日或夜間報到該怎麼辦?
如果新員工報到的那天剛好是週六、週日,或是國定假日,甚至是晚上才報到,無法去郵局寄送加保表,該怎麼符合「當日加保」的規定?
1. 善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這是最推薦的方式。投保單位可利用工商憑證或負責人自然人憑證,透過網路系統申報。
- 預辦加保: 可在員工預定到職日的前10日內,線上預辦加保,指定生效日期。
- 假日當天申報: 即使假日,系統24小時開放,當天線上送出即算當日生效。
2. 書面申報的變通方式
若無網路申報功能,必須使用紙本:
- 遇國定例假日: 可在放假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申報,並檢附員工到職證明文件(如報到簽到表),可申請更正生效日為到職日。
- 非假日但錯過郵局時間: 只能算「次日」生效,因此建議盡量使用網路申報以確保權益。
兼職、工讀生與正職的投保差異比較表
無論是長期工讀生或短期兼職,只要有僱傭關係,上述保險皆需辦理。但在保費計算上略有不同:
註:短期工讀(未滿3個月)可選擇維持原健保依附身分(如依附父母),不一定要轉入公司,但勞保與就保必須在公司加保。
常見問題 (FAQ)
Q1:新進員工說他不想保勞健保,簽切結書可以免責嗎?
答:不可以。
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是被保險人與投保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透過私下協議或切結書來免除。即便簽署了切結書,該文件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若被勞保局查覈到,僱主仍會被處以罰鍰,且員工若發生職災,僱主仍需負擔賠償責任,切結書無法作為抗辯理由。
Q2:員工試用期三個月,可以等試用期過後再加勞健保嗎?
答:絕對不行。
法律上沒有「試用期不投保」的規定。只要員工到職(開始受僱工作),僱主就有義務在當天為其加保。試用期員工與正式員工在勞健保權益上是完全平等的。
Q3:如果員工月中離職,健保費要怎麼算?
答:由下一個投保單位負責。
健保費是採「按月計收」,並以「當月最後一天」的投保單位為扣繳對象。
・若員工 1/15 離職,1/16 在新公司任職:由新公司負擔 1 月份健保費。
・若員工 1/15 離職,1 月底前未找到新工作:應至區公所或職業工會投保,由該處收取 1 月份健保費。
・原僱主僅需負擔 1/15 之前的勞保費(按日算),不需負擔該員工當月健保費(除非員工做到當月最後一天)。
Q4:公司忘記在到職當天加保,可以補辦並追溯嗎?
答:原則上不行。
勞保局通常以收到申報表或郵戳日期為準。除非是因為遭遇天然災害(如颱風)或適逢國定假日、週休二日,才允許在次一上班日申報並檢附證明文件申請追溯。若是單純人為疏失(忘記、太忙),則無法追溯,保險效力將從申報之日起算,這段「空窗期」的風險完全由僱主承擔。
總結
綜合以上資訊,「勞健保幾天內要加保?」的答案非常明確:勞保、就保、職保都必須在「到職當日」完成加保動作;而健保則允許在3日內辦理,勞退則需在7日內申報。
- 善用線上預辦: 在新員工報到前幾天,確認好資料後直接使用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預辦加保」。
- 當日再次確認: 員工報到當天確認是否有實際到工,若未報到則取消預辦。
- 勿信免責切結: 即使員工主動要求不保,也應堅持依法行事,以避免後續高額罰款與勞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