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創業者來富登諮詢時,都會問一個問題:
「我的收入越來越高,是不是乾脆開公司比較省稅?」
其實,答案不是單純的「是」或「不是」。
成立公司之後,確實會增加一些稅務與財務規劃的空間,但如果直接認為:
「開公司=一定比較省稅」
這個觀念並不完全正確。
真正應該比較的是:
營業收入、實際成本費用、所得性質、產業別、盈餘是否分配,以及公司成立後增加的記帳與行政成本。
把這些條件一起算進去,才能知道成立公司到底划不划算。
一、個人接案與公司經營,課稅方式不一樣
如果以個人身分取得所得,原則上會依所得性質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再依規定計算綜合所得稅。
目前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累進稅率:
5%、12%、20%、30%、40%。
所得越高,就越有可能進入較高的所得稅級距。
公司則不同。
公司取得營業收入之後,可以依稅法規定減除與營業相關的成本及費用,再計算課稅所得額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因此很多人看到:
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40%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原則為20%
第一個反應就是:
「那我開公司不是可以省很多稅?」
但這兩個數字不能直接拿來比較。
因為公司除了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外,實際經營還可能涉及營業稅;如果公司賺錢之後將盈餘分配給股東,股東端還需要依規定處理股利所得。
如果公司有盈餘卻沒有分配,也可能涉及未分配盈餘相關稅負。
因此真正應該比較的不是單一稅率,而是:
個人經營與公司經營,最後的「整體稅負」到底差多少。
二、營業收入不等於真正賺到的錢
這是創業者非常重要的一個觀念。
假設一家公司一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並不代表公司就賺了500萬元。
例如:
全年營業收入:500萬元
符合規定的成本及費用:300萬元
簡化來看:
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
這200萬元才是進一步計算公司所得的重要基礎。
所以一定要先分清楚:
「營業收入」不等於「所得」
收入只是公司收到多少營業收入。
真正的所得,還必須考慮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與費用。
這也是為什麼同樣一年營業額500萬元,不同公司的實際稅負可能差非常多。
三、成立公司後,可以依法認列營業必要支出
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本來就會產生許多成本與費用,例如:
辦公室租金、水電費、電話費、網路費、廣告費、平台服務費、文具用品、電腦設備、軟體費、員工薪資,以及其他與營業有關的支出。
只要支出確實與公司營業活動有關,並且依規定取得發票、收據或其他合法憑證,就可能依相關規定列為公司的成本或費用。
因此對於本身營業成本較高的人來說,成立公司後完整保存憑證、建立正確帳務制度,就變得非常重要。
四、發票有打統編,不代表一定可以報公司費用
這是實務上非常常見的錯誤觀念。
有些老闆會認為:
「只要發票有打公司的統一編號,就可以拿來報帳。」
其實不是。
例如:
家庭聚餐、私人旅遊、個人用品、家庭生活支出或其他明顯與公司營業無關的消費,即使發票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也不代表就能合法列為公司的成本或費用。
真正應該判斷的是:
這筆支出是否確實與公司的本業或附屬業務有關?
如果將大量私人消費列入公司帳務,一旦經國稅局查核,相關費用可能遭到剔除,並可能衍生補稅或處罰問題。
因此真正的節稅方式不是:
「想辦法多拿一些發票。」
而是:
把真正屬於公司的成本與費用完整保存、正確入帳。
五、符合條件的營利事業,可以評估擴大書審
許多中小企業老闆應該都聽過一個名詞:
「擴大書審」。
一般俗稱的擴大書審,是「擴大書面審核」制度。
符合相關規定的營利事業,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果符合適用條件,並依其所屬行業適用的純益率標準調整所得額、完成申報及繳納稅款,可以依相關規定適用書面審核。
但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觀念:
擴大書審 ≠ 不用記帳
更不代表:
「用了書審,國稅局以後就不會查帳。」
公司仍然應依規定設置帳簿、保存相關憑證,並辦理各項稅務申報。
六、不同產業,擴大書審純益率可能不同
這也是創業者非常容易忽略的地方。
不同產業、不同營業項目所適用的擴大書審純益率可能不同。
因此不能因為朋友的公司適用某一個純益率,就直接認為:
「我的公司也用同樣的比例申報就好了。」
實際上,公司登記的營業項目、真正從事的業務內容,以及稅務申報所使用的行業代號,都可能影響相關申報標準。
因此:
行業代號不能隨便選。
如果公司的實際營業內容與申報使用的行業分類不一致,不但可能影響適用的純益率,也可能增加後續說明與稅務查核的風險。
七、書審不代表「成本費用不用管」
有些老闆會問:
「反正我的公司是書審,發票少一點應該沒關係吧?」
這個觀念也需要特別注意。
採用擴大書審方式申報,並不代表公司不需要依法記帳,也不代表相關憑證可以不用保存。
公司的:
營業稅申報、進銷項資料、銀行金流、扣繳資料、薪資資料、各類所得申報,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內容
彼此之間都有一定的關聯性。
如果申報資料之間出現明顯差異或異常,稅捐機關仍可能要求公司提出帳簿、憑證或其他相關資料說明。
因此比較正確的觀念不是:
「想辦法符合書審。」
而是:
先把公司的帳務做好,再依公司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申報方式。
八、哪些人可以開始評估成立公司?
現在越來越多人的收入來源,已經不只是傳統的薪資所得。
例如:
自由接案者、顧問、設計師、工程師、電商賣家、網拍業者、團購主、直播主、YouTuber、KOL、自媒體工作者等。
當收入逐漸增加,就可以開始思考:
繼續以個人身分經營?
成立行號?
還是:
設立公司?
尤其當你開始出現以下情況時,就更值得重新評估自己的組織型態:
- 客戶開始要求開立發票
- 營業支出逐漸增加
- 開始聘請員工
- 準備建立自己的品牌
- 經常需要與其他公司簽訂正式合約
- 有股東或合作夥伴加入
- 計畫擴大營業規模
- 未來可能需要銀行融資或其他商業往來
到了這個階段,成立公司考慮的就不只是「省不省稅」,而是整體的經營規劃。
九、年收入多少,才需要成立公司?
這也是富登經常被問到的問題。
答案是:
沒有一個固定金額,可以適用所有人。
例如,同樣一年營業收入300萬元:
A的成本費用只有30萬元。
B的成本費用有180萬元。
兩個人的實際所得、產業型態與經營方式完全不同,最後適合的組織型態自然也可能不一樣。
所以不能只問:
「我一年營業額300萬,要不要開公司?」
而應該一起評估:
營業收入+實際成本費用+所得結構+產業特性+組織型態+整體稅負+記帳及行政成本。
全部一起試算之後,才能進一步判斷:
維持個人身分比較適合?
成立行號比較適合?
還是:
設立公司比較適合?
十、公司與行號,也不能只看20%營所稅
這裡再提醒一個常見迷思。
很多人在比較「行號」與「公司」時,只看到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20%,就直接認為公司一定比較划算。
但兩者在法律組織、所得課稅、盈餘分配、帳務處理及未來經營需求上都有差異。
尤其獨資、合夥組織與公司組織的所得課稅方式並不完全相同。
因此在決定成立「行號」還是「公司」之前,最好先把預估營業額、成本、負責人其他所得及未來資金使用方式一起試算。
有些人適合公司。
有些人反而用行號更單純。
富登提醒|開公司不是節稅的萬靈丹
「節稅」不是把私人消費變成公司費用。
也不是成立一家公司之後,稅金就會自動變少。
真正有效的稅務規劃,是在合法範圍內,依照自己的:
收入、成本、產業特性、所得結構及未來經營方式
選擇適合自己的組織型態與申報方式。
公司不是每個人都需要開。
但是當你的營業規模逐漸變大、收入提高、客戶增加、營業成本增加,或經營模式變得越來越複雜時,就值得好好試算一次。
有些情況,成立公司確實可能有較好的稅務及經營規劃空間;
但有些情況,成立行號反而更簡單、更適合。
所以真正應該問的不是:
「開公司是不是比較省稅?」
而是:
「以我的收入、成本與經營方式,哪一種組織型態最適合?」
想知道自己適合「行號」還是「公司」?
在諮詢之前,可以先準備以下資料:
預估一年營業額
主要成本及費用
實際經營項目
目前其他所得狀況
未來是否聘請員工
未來營運及擴張規劃
富登可以依實際情況,協助評估公司、行號及相關稅務與記帳問題。
延伸閱讀|公司還是行號?直接用數字算給你看
看完這篇,如果你還是不確定自己適合成立「公司」還是「行號」,可以繼續看下一篇實際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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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假設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6%」為例,分別用年營業額 300萬、500萬、1,000萬 實際計算,帶你看懂:
行號的所得怎麼算?公司營所稅怎麼算?書審6%到底是不是稅率?
看完會更清楚公司與行號在所得稅計算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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